什么是居住权?居住权和产权有什么区别?
作者:郭芳菊 2022-05-14 阅读:335


多地开展居住权登记,什么是居住权?


去年实施的《民法典》中,新设立了一种权利——居住权,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。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居住权登记工作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。居住权设立后,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,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,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,居住权也不受影响。据了解,居住权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办理。法律专家表示,居住权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,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。例如,失独老人先为自己设立居住权,再把名下房屋出售,老人可以在晚年获得一笔收入,实现以房养老。


民法典中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


(一)、概念不同


居住权,用益物权的一种,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、使用的权利。


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。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、占有权、支配权、使用权、收益权和处置权。


(二)、取得方式不同


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:1、购买取得;2、建设取得;3、受赠取得;4、抵押取得;5、继承取得。


居住权取得方式:


1、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。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。


2、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。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。


3、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。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。


4、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。


(三)、权力内容不同


1)产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、占有权、支配权、使用权、收益权和处置权。


2)居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:


①对房屋的使用权;


②收益权,即在自身和家庭需要的范围内取得房屋收益的权利;


③物权请求权之保护的权利,即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的权利,为实现该权利,居住权人有排除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妨害的权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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